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对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管理的要求,根据《广州大学“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”管理办法》(广大〔2010〕100号文)规定以及申报项目研究时间安排,学校决定对2010年度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中研究期限为2年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,对研究期限为1年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;同时,根据学校对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的实施计划安排,2011年学校决定继续开展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凡品学兼优、学有余力、有较强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、具备初步科研和动手能力,对科学研究、科技活动、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的全日制在校一、二、三年级本科生均可申报(项目第一负责人不能是三年级本科生)。
(1)申请者应以团队为主,个人也可单独申请,团队人数不超过 5 人,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,不允许交叉申报。承担2010年度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的学生不能申报2011年度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。
(2)学生个人或团队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,提出一个可供研究的实验问题,自主进行实验方案的设计、组织设备和材料、实施实验、分析处理数据、撰写总结报告和学术论文等科研创新活动。
(3)学生对项目选题要科学合理,做到思路新颖、目标明确、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。
(4)指导教师需责任心强、学术水平高、学风正派、治学严谨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(含教师系列、研究系列、实验系列)或博士学位。学生可根据项目需要跨学科聘请指导教师。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可为1-2人,一名指导教师原则上最多同时指导2个项目。承担2010年度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的指导老师不能申报指导2011年度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。
(5)申报学院及有关部门应为项目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,建立保障项目运行的管理机制。
(6)凡在学校本科生各类科学研究中已立项的实验项目,必须在原有的基础上深化、拓展后方可参加本次省级创新实验项目的申报。
(7)项目实施时间为2年,项目完成的截止时间是2013年5月。
本次全校申报项目共计60项,侧重文科大类,依据各学院学生人数、学科特点、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因素分配至各学院,具体申报指标见下表。学校组织专家对所申报的60个项目进行评审后,拟推选其中的40项立项建设。
(1)项目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,自主选择确定研究项目,并填写《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申报书》(见附件1) (一式三份),向所在学院提交。
(2)各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,按照各学院名额分配指标,从中推选出候选项目,并将申报书(一式三份,其中两份须为原件)和《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信息表》(一份)(见附件2,含表1、表2、表3 )于2011年6月1日前交教务处实践科,并OA电子文档给申海燕老师,不报的学院作弃权处理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(3)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,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,公布推荐申报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名单。
(4)学校与获得推荐的省级创新实验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任务书(见附件3)。
(1)对立项的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,原则上按大理工类项目1万元/项,大文科类项目0.5万元/项的标准进行资助。推荐项目具体资助金额,学校将视申报项目的学科属性、科类比例、配套经费数量等而定。
(2)对项目参与学生和指导教师的表彰与奖励按照《广州大学“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”管理办法》(广大〔2010〕100号文)执行。
2010年度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立项项目中建设截至时间为2012年5月的项目,共65项(详见附件4)。
检查内容包括:①项目进展情况;②小组研讨情况;③项目研究效果情况;④教师指导情况;⑤经费使用情况。
由学院“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”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采取问答形式。要求如下:
②汇报内容:项目进展情况、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、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收获与体会、遇到的问题以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等。
③各项目负责人准备好实验工作记录或实验原始数据、实验报告和文献综述,以便专家组查阅。
学校进行项目中期检查的验收工作,根据项目验收情况决定是否下拨第二期研究经费,并公布中期检查验收结果。
(1)2011年5月9日前学院完成中期检查。具体时间由各相关学院自行安排。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材料:
①《广州大学“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”中期检查表》(见附件5,一式三份);
(2)2011年5月12日前,各相关学院向教务处申海燕送交以下材料(以下材料①和③OA电子文档):
①经学院签署意见、签字盖章后的各项目《广州大学“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”中期检查表》一式二份;
②阶段性成果复印件和相关成果材料一份(限重点项目);
③《广州大学2010年度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中期检查情况一览表》一份(盖院章)(见附件6)。
2010年度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立项项目中建设截至时间为2011年5月的项目,共18项(详见附件7)。
2、验收方法和形式
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结题验收。验收形式包括审核结题材料、听取项目汇报和进行答辩等。
3、验收程序及提交材料
(1)由各项目负责人填写《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结题验收书》(见附件8),并提交有关支撑材料,经指导老师审核签字后交给所属学院省创新实验项目联系人。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,学院于2011年5月12日前统一将结题验收材料上交到教务处实践科。逾期不予受理。上交的结题验收材料包括:
③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或获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(一式一份),若论文已被录用尚未发表,提交录用通知复印件,答辩时出示以上材料原件;成果为实物的,提供实物电子版照片和说明;其它成果形式自行提交。
材料①、③、④和⑤以立项项目为单位装在一袋,材料袋的封面包括:项目编号、项目名称、项目负责人、成果目录。
另外,材料②、③和⑤中已公开发表的论文除上交纸质文档外,OA电子文档给教务处申海燕老师。
(3)各项目分组进行PPT汇报(汇报8分钟)和进行答辩(4分钟)。评审答辩时间及分组将另行通知。
(1)项目如不能按期结题,请项目负责人填写《广州大学“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”延期结题申请表》(见附件9),指导老师和学院签署意见后,由项目所在学院于2011年5月6 日前向教务处实践科提交申请(其中项目负责人为2011年毕业的学生不予延期结题),教务处将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给予延期,并报教育厅备案。
本次得到教务处批准延期的项目,须在2012年5月前完成结题,且所有项目都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之前结题。
(2)根据结题评审与答辩的成绩,项目将予以优秀、良好、通过和不通过的评定。优秀、良好、通过项目将给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颁发结题证书,对于项目研究成果不符合基本要求,被评审专家组判定为“不通过”的项目,将被要求限期改正并延期结题,如仍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、进展缓慢、不能按时结题,学校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,并冻结项目剩余经费。
4、广州大学2010年度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
5、广州大学“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”中期检查表
6、广州大学2010年度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中期检查情况一览表
7、广州大学2010年度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
9、广州大学“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”延期结题申请表
(以上附件1、附件3、附件8从“广州大学教务在线”→“表格下载”中下载。)
时间:Nov 22, 2011 2:53:00 PM